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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家名篇散文精选【1】 名家名篇散文精选

    2019-02-28 00:25:07  呢子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字号:T|T
    名家名篇散文之所以著名,是因为作家们写的好写的美,有哪些写的非常好的名家名篇散文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三篇名家名篇散文,供大家欣赏。

      名家名篇散文精选【1】

      书海茫茫——余秋雨
      像真的海一样,我们既赞美它,又害怕它。
      远远地看,大海澄碧湛蓝,云蒸霞蔚,但一旦跳入其间,你立即成为芥末,沉浮于汹涌混沌之中。
      如何泅得出来?
      到图书馆、书店走走,到街头的报刊亭看看,每次都感到纸页文字对生命的一种威逼。
      几年前还在热心地讨论“读书有没有禁区”的问题,我是主张对文化人不应有禁区的,但现在却出现了一种意想不到的无奈:必须自设禁区,否则将是时间的泻漏、生命的破碎,从一生的孜孜不倦走向一生的无所作为。
      在一个文化不发达的国家,被印刷过的白纸黑字曾经是令人仰望的符咒,因此,读书很可能成为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
      不管什么时候,在写字桌前坐下,扭亮台灯,翻开书本,似乎都在营造斯文,逼近神圣。
      这种误会,制造了无以数计抛掷生命的游戏,而自己和旁人还十分安慰。
      为此,一些真正把书读通了的人总是反对“开卷有益”的说法,主张由学者们给社会开出一些大大小小的书目,以防在阅读领域里价值系统的迷乱。
      我赞成这种做法,但这种做法带有常规启蒙性质,主要适合正在求学的年轻人。
      对于中年人来说,生命已经自立,阅读也就成了自身与阅读对象的一种“能量交换”,选择的重任主要是靠自己来完成了。
      因此,自设禁区,其实是成熟的表现。
      本文来自织梦
      感觉极好的文章少读,感觉不对的文章不读,这是我的基本原则。
      感觉极好,为什么要少读呢?因为感觉极好是很不容易的事,一旦找到,就要细细体会,反复咀嚼,不容自我干扰。
      这就像我看电影,突然遇上一部好片,看完后绝对不会紧接着看另外一部,而会一个人走在江边,走在小路,沉湎很久。
      我即便知道其他几部片子并不比这一部差,也舍不得一块儿奢侈地吞噬。
      交朋友也是这样,天下值得交往的好人多得很,岂能都成为往来熟络的密友?推心置腹的有几个,也就够了。
      到处拍肩膀搂脖子,累死累活,结果一个也没有深交,一个也对不起。
      阅读和交友差不多,贪心不得。
      感觉不对的文章不读,这一点听起来不难理解,事实上不易做到,因为我们在阅读时常常处于一种失落自我的被动态势,很少打开感觉选择的雷达。
      其实,即便是公认的世界名著,年轻时老师都是说必须读只能遵循,到了中年发觉与自己的感觉系统不对位就有权利拒读。
      人家好端端一本书,你也是好端端一个人,没有缘分就应该轻松地擦肩而过,如果明明别扭还要使劲儿缠在一起难受半天,多不好。
      我所说的“感觉不对”,主要是指一些让我们感到某种不舒服的文章,或者做作,或者伪饰,或者炫耀,或者老滑,或者跋扈,或者酸涩,或者嫉妒,那就更要避开。
      如果我们误会它们了,我们也没有时间和兴趣去解除误会。
      避开了,误会也就不成其为误会。
      也许我们会出于某种传统的责任感对这种文章予以批评,但这种责任感往往是以否定多元合理为前提的。
      人有多种活法,活着的文明等级也不相同,住在五层楼上的人完全不必去批评三层楼的低下,何况你是否在五层楼还缺少科学论证。
      也有极少数文章让我们感到一种无以名状的邪恶和阴毒,才读几句就像吃了一个苍蝇,最好的办法也是赶快推开。
      有些朋友不理解:雪白的纸,乌黑的字,怎么能印出一篇篇这样的文字来呢?这是一种好心肠的痛苦,但不客气地说,这种痛苦产生于文化禁锢下的习惯和文化暖房里的梦幻。
      生活格局的开放,书报市场的开拓,使各色社会情绪有了宣泄的机会和场所,从总体看来不是坏事。
      例如嫉妒,既然有一批人成功了,难道那些暂时末成功的人连嫉妒一下都不可以?雨果说,一片树叶受到阳光照耀,它的背面一定是阴影,阳光越亮,阴影越深。
      树叶尚且如此,何况是人。
      白纸黑字不会只反射阳光,它们也传导阴影。
      把阳光和阴影加在一起,才是一个立体的社会。
      因此,不仅要允许嫉妒,也要允许做作,允许伪饰,允许炫耀,允许老滑,允许跋扈,允许酸涩,当然,也要允许你的不舒服,允许你的不理睬。
      从事事关注、事事难容,转变为关注不多、容忍很多,这应该是我们社会观众的一大进步。
      以文字犯案,当不在容忍之列。
      但是我仍然要说,不要在文字官司上过于敏感。
      几百年的你争我斗,几十年的匕首投枪,使我们报刊上的有些文章保留着一种近乎本能的剑拔弩张、刁酸促狭,这是一笔沉重的历史旧帐,不幸让这样几个作者肩负着,是很值得同情的。
      他们缺少法律常识,缺少人格概念,从来没有把人间的名誉当一回事,与他们打官司,自己也要回到人生的启蒙期,真是何苦来着。
      他们的日子一般都过得不宽裕,因为根据经验,人的生态和心态是互为因果的,一打官司,他们就要赔偿大笔的名誉损失费,从人道主义的立场看,又于心何忍?前不久我在东南亚的一些城市间独个儿漫游,遇到一位相知多年的佛学界朋友,问他这些年在干些什么,他居然说一直在打一桩名誉官司,我听他介绍了案情,觉得他遇到的事情在我们这里只能说是一种谁也不会在意的家常便饭,对他如此认真深感困惑,就笑着请教:“佛家讲究宽容,你这样打官司与佛教理义有抵触吗?”他回答,“如果我不去制限他们,他们还会继续伤害众生,因此我这一拳出去十分慈悲!”我似乎有所憬悟,但回来一想,又觉得这毕竟与整体环境有关。
      整体环境还很不卫生,你就没法对落在身上的尘埃过于认真。
      有一个卫生的念头就好,慢慢来,别着急。
      在这中间,唯一需要花点口舌对付一下的,是报刊间那些指名道姓,又完全捏造了事实的文章。
      因为捏造的事实比大声的漫骂更能迷惑人心,人们如果相信了那种捏造,那么,被捏造而又没有辩诬的人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
      但是,话虽这么说,真正辩起来却十分气闷,我的原则仍然是能不理尽量不理。
      这些年来本人由于不慎发表了一些文化随笔,有人说好话,干扰了几位先生的视听,于是逐渐有一些与我的名字牵在一起的“事实”刊载于几种报刊,起初以为有一个恶人与我同名同姓,后来搞清是在说我,刚想辩解说绝无此事,新的“事实”又刊布出来。
      正烦恼,突然想起,海外一些年轻的演员刚刚成名总会遇到类似的境况,他们几乎不辩,依然笑眯眯地演着唱着,我比他们年长,为何连他们也不如?这种想法解救了我,几年来未辩一言,到后来对那些文章读也不读,结果像没事儿一样存活至今。
      当然我的躲避也有底线,简单说来,如果别人受到诬陷而我知道真相,我不会躲避;如果事涉公共道义,我也不会躲避;躲避的只是自己的事。
      倒也不是大公无私,是因为自己的事怎么辩都是窝囊,我没有权利让我的朋友、学生、读者一起分担这份窝囊,窝囊比受伤更让人痛心。
      本文来自织梦
      总而言之,书海茫茫,字潮滚滚,纸页喧嚣,墨色迷蒙,这是市场化、多元化的现代文化景观,我们企盼了多年的,不要企盼来了却手足无措,抱怨不迭。
      解除过度的防范敏感,降低高昂的争辩意识,减少无谓的笔墨官司,让眼睛习惯杂色,让耳朵习惯异音,不太习惯就少看不听,即便习惯了,由于时间和精力的原因也可以少看少听。
      一切自己作主,看一点悦目的,吸几口新鲜的,尝几味可口的,稍感不适就轻步离去,我没有义务必须接收我不想接收的一切,哪怕有人直呼姓名在门口喊阵也关窗拉帘,闭目养神,顺手打开柴可夫斯基或瞎子阿炳。
      人们都说身处现代社会必须学得敏锐和迅捷,我却主张加一份木讷和迟钝。
      人生几何?好不容易碰到一个比较正经的年代,赶快省下精神来做点自己想做的事,哪里还有时间陪着陌生人胡乱折腾?门外的风,天边的云,一阵去了一阵来,当不得认真,哪怕这些风这些云是白纸黑字组成的,也是一样。

      名家名篇散文精选【2】

      生命本来不应该有价格的;而竟有了价格!人贩子,老鸨,以至近来的绑票土匪,都就他们的所有物,标上参差的价格,出卖于人;我想将来许还有公开的人市场呢!在种种“人货”里,价格最高的,自然是土匪们的票了,少则成千,多则成万;大约是有历史以来,“人货”的最高的行情的。
      其次是老鸨们所有的妓x,由数百元到数千元,是常常听到的。
      最贱的要算是人贩子的货色!他们所有的,只是些男女小孩,只是些“生货”,所以便卖不起价钱了。
      人贩子只是“仲卖人”,他们还得取给于“厂家”,便是出卖孩子们的人家。
      “厂家”的价格才真是道地呢!《青光》里曾有一段记载,说三块钱买了一个丫头;那是移让过来的,但价格之低,也就够令人惊诧了!“厂家”的价格,却还有更低的!三百钱,五百钱买一个孩子,在灾荒时不算难事!但我不曾见过。
      我亲眼看见的一条最贱的生命,是七毛钱买来的!这是一个五岁的女孩子。
      一个五岁的“女孩子”卖七毛钱,也许不能算是最贱;但请您细看:将一条生命的自由和七枚小银元各放在天平的一个盘里,您将发见,正如九头牛与一根牛毛一样,两个盘儿的重量相差实在太远了!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我见这个女孩,是在房东家里。
      那时我正和孩子们吃饭;妻走来叫我看一件奇事,七毛钱买来的孩子!孩子端端正正的坐在条凳上;面孔黄黑色,但还丰润;衣帽也还整洁可看。
      我看了几眼,觉得和我们的孩子也没有什么差异;我看不出她的低贱的生命的符记─—如我们看低贱的货色时所容易发见的符记。
      我回到自己的饭桌上,看看阿九和阿菜,始终觉得和那个女孩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我毕竟发见真理了!我们的孩子所以高贵,正因为我们不曾出卖他们,而那个女孩所以低贱,正因为她是被出卖的;这就是她只值七毛钱的缘故了!呀,聪明的真理!
      妻告诉我这孩子没有父母,她哥嫂将她卖给房东家姑爷开的银匠店里的伙计,便是带着她吃饭的那个人。
      他似乎没有老婆,手头很窘的,而且喜欢喝酒,是一个糊涂的人!我想这孩子父母若还在世,或者还舍不得卖她,至少也要迟几年卖她;因为她究竟是可怜可怜的小羔羊。
      到了哥嫂的手里,情形便不同了!家里总不宽裕,多一张嘴吃饭,多费些布做衣,是显而易见的。
      将来人大了,由哥嫂卖出,究竟是为难的;说不定还得找补些儿,才能送出去。
      这可多么冤呀!不如趁小的时候,谁也不注意,做个人情,送了干净!您想,温州不算十分穷苦的地方,也没碰着大荒年,干什么得了七个小毛钱,就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小妹子捧给人家呢?说等钱用?谁也不信!七毛钱了得什么急事!温州又不是没人买的!大约买卖两方本来相知;那边恰要个孩子玩儿,这边也乐得出脱,便半送半卖的含糊定了交易。
      我猜想那时伙计向袋里一摸,一股脑儿掏了出来,只有七毛钱!哥哥原也不指望着这笔钱用,也就大大方方收了完事。
      于是财货两交,那女孩便归伙计管业了!
      这一笔交易的将来,自然是在运命手里;女儿本姓“碰”,由她去碰吧了!但可知的,运命决不加惠于她!第一幕的戏已启示于我们了!照妻所说,那伙计必无这样耐心,抚养她成人长大!他将象豢养小猪一样,等到相当的肥壮的时候,便卖给屠户,任他宰割去;这其间他得了嫌头,是理所当然的!但屠户是谁呢?在她卖做丫头的时候,便是主人!“仁慈的”主人只宰割她相当的劳力,如养羊而剪它的毛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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