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感悟合集3篇
202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感悟合集3篇
每一个公职人员首先在思想上要建立一个大家庭的观念,没有大家是不会有小家的,没有国泰是没有民安的,要维护这个大家才可安居乐业。下面是呢子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感悟合集3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感悟1
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创建“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区”,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创建“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区”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始终在深刻领会中坚定创建工作的决心,在肯定成绩中坚定创建工作的信心,在正视不足中增强创建工作的动力,在狠抓整改中增强创建工作的质效,全力推动此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小、落地落实。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再学习。要对政策再学习、再理解、再认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加强对专项斗争的专题监督。要通过调研、视察,了解社情民意等多种形式,反映民情,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要持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要立足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重要举措,引导发动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参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向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要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坚决与涉黑涉恶划清界限。
要围绕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坚持依法严惩、围绕扩大战果抓创建,坚持深挖彻查、围绕“打伞破网”抓创建,坚持多措并举、围绕“打财断血”抓创建,坚持齐抓共管、围绕固本强基抓创建,坚持依靠群众、围绕宣传发动抓创建,真正扫出声势、扫出声威、扫出声色、扫出钟山好声音,全面纵深推进创建“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区”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感悟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方面,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转变,人民群众对于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渴求日益上升,在这一背景下,扫黑除恶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另一方面,伴随着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能够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增强法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感悟3
扫黑除恶,就是既要抓涉黑恶组织,也要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以长效机制,实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
占据媒体热闻榜多日的昆明恶霸孙小果案刚告一段落,广受人们关注的“操场埋尸”案也刚确定了死者身份有了重大突破,陕西华阴市扫黑除恶又出了个“陕西版孙小果”,涉命案却能“漂白”身份。在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中,这已是继“云南版”、“湖北版”后被扫出的第三个“孙小果”。据新京报报道,目前此案已得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关注,公安机关正在加紧侦查此案。
事实上,各地“孙小果”“张小果”“李小果”们旧案,还有“操场埋尸案”等恶性案件,于近来被密集曝光,也有其必然性——有个词叫“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句话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毕竟,将时间线拉回到早些年,我国司法体系还不够健全,存在着法治不完善、刑侦能力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由此也遗留了一些未解决的、有缺漏的案子,如聂树斌案、佘祥林案等广为人知的冤假错案。这些案件有的在过去十年间得到持续关注,并最终纠错;有的则长期处于公众视线之外,直到这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才被发掘和还原。
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体系在不断完善,司法建设取得长足进步。这次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也是司法不断完善的体现,更是清理过往遗留案件的一次“良机”。
20xx年1月中央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一系列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在今年以来曝光的正版或翻版“孙小果案”中,若追溯案件真相,就不难发现,他们都受到了“保护伞”的暗中保护,对他们的姑息或庇护性处理,也都暴露了司法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而如今,各地“孙小果”们进入清查视野,最终重入法网。近日媒体也报道了多起多地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事件,这彰显了“扫黑除恶”的意义——某种意义上,这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就像一次集中梳理与打量。借着这次梳理与打量,许多过去遗留的问题旧案得以深挖、彻查,以往司法系统有些环节的不足也被重新审视。
扫黑除恶,是民心所向。民众期许,无非一是扫黑除恶依法进行,二是除恶务尽,依靠法治和善治,将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从制度上防范黑恶势力卷土重来。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涉黑涉恶和“村霸”都不能再当村官,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这些都彰显了政府“扫黑除恶”除恶务尽的决心与力度。
扫黑除恶,就是既要抓涉黑恶组织,也要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以长效机制,实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让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创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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