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网站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小编整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网上报名入口,点击下方链接直接进入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网站:
点击进入》》》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6013/15-1.htm
(一)第一阶段
1.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3月21日至3月29日(网站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受理认定
龙川县认定办受理范围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xxxx年3月30日至31日(上午9:00-11:50,下午3:00-5:30),现场确认地点:龙川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详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附件2)
3.认定方式
(1)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挂靠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所在地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网上进行报名,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交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由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受理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并于4月6日前把申报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xxxx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登记名册、
办证用照片粘贴表和认定费用(核对数据无误后,由市教育局计财科统一开具缴费单直接到银行缴费)报市认定办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后原件退回。
(二)第二阶段
1.网上申报
xxx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网站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受理认定
市认定办受理范围为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xxxx年7月5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三、资料提交
社会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认识(劳动)关系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xxxx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xxxx年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可向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络打印版,双面打印,一式2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课后学习网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四)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认定办统一安排,
其他申请人员的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编在职教师由学校出具证明认定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提供三甲以上证书,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六)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全日制课后学习网由学校出具);
点击进入》》》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6013/15-1.htm
(一)第一阶段
1.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3月21日至3月29日(网站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受理认定
龙川县认定办受理范围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xxxx年3月30日至31日(上午9:00-11:50,下午3:00-5:30),现场确认地点:龙川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详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附件2)
3.认定方式
(1)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挂靠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所在地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网上进行报名,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交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由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受理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并于4月6日前把申报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xxxx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登记名册、
办证用照片粘贴表和认定费用(核对数据无误后,由市教育局计财科统一开具缴费单直接到银行缴费)报市认定办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后原件退回。
(二)第二阶段
1.网上申报
xxx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网站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受理认定
市认定办受理范围为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xxxx年7月5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三、资料提交
社会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认识(劳动)关系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xxxx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xxxx年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可向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络打印版,双面打印,一式2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课后学习网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四)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认定办统一安排,
其他申请人员的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编在职教师由学校出具证明认定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提供三甲以上证书,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六)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全日制课后学习网由学校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