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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答辩状范文格式 [民事答辩状写作格式]

    2019-02-27 00:33:23  呢子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字号:T|T
    民事答辩状怎么写?有什么写作格式吗?怎么才能写出一份合格的民事答辩状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以下关于民事答辩状写作格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民事答辩状写作格式
      写作要点: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如何写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
      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
      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
      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
      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
      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
      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
      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
      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 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 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 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 提出反诉请求。
      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
      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
      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
      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民事答辩状范文
      范文[1]
      答辩人:赵xx,男,白族,19xx年02月14日生,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人,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
      身份证号53293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被答辩人:李xx,男,白族,49岁,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34号,系死者李xx之父。
      被答辩人:刘xx,男,36岁,农民,白族,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27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李xx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赵xx不应该对李xx的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支付的6000.00元为补偿款而非赔偿款。
      1、被答辩人李xx以“事发当天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和李xx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吃饭并不会必然导致李xx的死亡。
      2、20xx年04月05日晚上,李xx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其死亡原因完全是因为自己酒后擅自驾驶摩托车,加之车速过快导致的,和答辩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3、本案原被告三方就李xx的死亡达成的协议性质属于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20xx年04月05日晚上,李xx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赵xx、刘xx从朋友角度出发,积极打电话通知其家人,并积极参与了李xx从镇卫生所、县医院、州医院的系列抢救工作。
      李xx死亡后,在溪南村委会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赵xx和刘xx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于20xx年04月08日与被答辩人李xx就李xx死亡问题签订了“协议书”。
      根据该协议书第1条约定:“赵xx、刘xx二人自愿一次性弥补李xx家属壹万贰仟元(12000.00元),每人承担6000.00元”,
      该协议书明确地载明该12000.00元是“弥补”款,即补偿款,而不是赔偿款。
      说明在签署该协议时,各方当事人认可这是一份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二、答辩人李xx不顾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经履行的协议约定,再次将此事诉至人民法院,是一种出尔反尔、背信弃义的行为。
      根据三方20xx年04月08日签订的协议书第2条约定:“李xx家属无异议,付清弥补资金后,当事三方和睦相处、互相关照,三方签字后,
      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据此约定,赵xx和刘xx进行一次性补偿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
      赵xx和刘xx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补偿款支付义务,意味着三方因李xx死亡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三、原被告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
      原被告三方于20xx年04月08日达成的补偿协议书,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赔偿金额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案当事人三方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该补偿协议并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责任。
      当事人三方就赵劲成死亡自行达成补偿协议,应视为三方以协议排除了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三方因自愿协商而达成协议这样一个法律事实,使原有的赔偿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
      因此,本案中三方签订的一次性补偿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
      三方基于合同关系形成的合同之债,不是侵权之债,应由合同法予以调整。
      四、当事人赵xx和刘xx已经全面、完整地履行了该协议书,意味着原被告三方因李xx死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协议签订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则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义务人已将补偿协议履行完毕,那么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就随之消灭。
      本案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对原被告三方均具有约束力,被告既然已经依协议支付相应补偿款,就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本答辩人对李xx的死亡没有任何过错和责任,不应该对李xx的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答辩人在李xx死亡后,
      考虑朋友关系,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与其他两方当事人就李xx的死亡补偿问题达成了补偿协议书,该协议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赔偿金额合理,
      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为合法有效;答辩人已经全面、完整地履行了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当事人三方因李xx的死亡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但被答辩人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在达成补偿协议并获得履行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也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起诉显系滥用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呈
      xx县人民法院
      范文[2]
      答辩人:xxxx单位
      法定代表人:xxxx,部长。
      被答辩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经理。
      答辩人就xxxx有限公司诉xxxx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被答辩人所诉与事实不符。
      1、我单位从未派人到被答辩人处赊购商品,接到诉状后,经详细调阅财务档案,从来都没有被答辩人所诉的财务档案或欠款记录。
      几任单位领导更换进行财务交接时也从来都没有被答辩人所诉债务的交接手续。
      2、我单位作为国家机关,遵循单位严格的财务制度和报销流程,不可能指派工作人员到没有签订挂账协议的商店随意挂账。
      我单位与被答辩人没有采购合同,没有授权工作人员到被答辩人处采购商品。
      民事答辩状范文精选
      二、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有重大瑕疵,不能采信。
      1、关于被答辩人所诉xxxx元的欠条。
      证据瑕疵一,我单位印章的全称应为:“xxxx单位”,而被答辩人提供的欠条证据中的印章为:”xxxx单位”。
      此印章不属我单位印章。
      证据瑕疵二,该欠条仅加盖了公章,没有任何经办人员或财务人员或单位领导的签字,被答辩人没有提供购物明细。
      经查,我单位既没有该笔欠款的财务记录,也没有相关物资的入账资料。
      证据瑕疵三,欠条下半部分所谓的还款记录,仅有部分个人签字,没有加盖我单位公章。
      因此,被答辩人提供的该证据与我单位没有关联性,我单位不应承担责任。
      2、关于被答辩人提供的有个人签字的xx张“销货清单”。
      我单位从未授权任何人到被答辩人处赊购商品,也没有收到销货清单上的任何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该赊购行为的民事责任不应由我单位承担。
      三、被答辩人提供的的xx张“销货清单”,其记载日期均为20xx年和20xx年,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上述销货清单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应以销货清单上记载的时间为准,到今早已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即使买卖事实成立,被答辩人也早已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被答辩人所诉无事实依据,证据有重大瑕疵,与待证事实毫无关联,不能证明其主张。
      被答辩人的各项诉讼请求均应予以驳回。
      此致
      xx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单位
      二〇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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