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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惘的青春20【迷惘又懒散的青春】

    2019-03-11 00:38:48  呢子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字号:T|T
    你一去就要不复返了。你就是流逝的水,再怎么阻拦,再怎么挽留,你总是能找到一个远去的出口。迷惘又懒散的青春。
      迷惘又懒散的青春【1】
      一切都在预料之中,但这一切却都那么的无奈和现实。
      一定发生的事情,除非你用变相的手段来改变,否者,它都会很自然的发生并延伸另一个阶段。
      毕业了,我们能用什么来挽留?我只能将你们暗藏在我的文字中。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在这"曾经”的文字里幻想你们“现在”的容貌。
      那么,在即将毕业的时光里,让我们互相的多看一眼吧。
      即将告别“12点起床吃早餐”的习惯,即将告别“麻辣烫见”的约定。
      他开始穿西装了,她开始穿礼服了,一切都在为毕业“打扮”着。
      大家脸上都挂着一丝的惆怅,一班“没头没脑”的人终于能静下心来叹气了。
      人才网,招聘会,面试等充斥着仅有的大学时光。
      人开始显得疲惫了,不再爱说话。
      毕业生的心情,想必只有毕业生才体会得了了。
      对校园生活的怀念,对同学的依恋,对未来的瞻望。
      一切都是那么的无奈,一切都是那么的迷惘。
      生命中不能承受的不是“轻”,是“必然”。
      我们知道它会发生,但却不能改变它。
      我们等待的是它大摇大摆的到来,然后微笑的跟它拥抱,再告别!
      大学是清晨的雾,它若隐若现的让你回味从前观望未来。
      所有的东西都在毕业前显得那么的意象,谁能道明其理?谁能观清其路?当我们在突破这迷雾的时候,后面的人便开始变的模糊不清了,顺便连同那些故事也开始黯然消色。
      我们也只能带着仅有的记忆,背起行李,一起踏上新的旅程。
      “同学”这名词在7月份就到期了,原来它也有保质期。
      一个同学,是一个故事,一句“同学”,却是一份心情。
      它是一种白色,任由我们用青春在上面挥洒。
      “同学”代表的是单纯,真诚,快乐。
      它的旋律永远都是那么的轻快。
      即使是偶然的忧伤,那也是雨中的舞曲。
      我不想用伤感的词语来书写青春。
      但描述一种心情,就得拥有那种心情才能写出真实的感受啊。
      我依然还没习惯“毕业”。
      尽管自己却在心理牵强的安慰自己:“谁不曾在青春里毕业呢?”脑海却倒带着一幕幕旧日影像。
      在青春期里能将分别看透是不可能的。
      迷惘又懒散的青春哦!你一去就要不复返了。
      你就是流逝的水,再怎么阻拦,再怎么挽留,你总是能找到一个远去的出口。
      在你远去的时候,我要谢谢你给我带来的一切。
      在这种命运的注定下,能珍藏多一点回忆,那种忧伤就会减少一份了。
      青春,绽放的是一种快乐的悲。
      在这逝去的感伤里,我浅尝萧瑟。
      划指带三年,离别的人徘徊在今明之间。
      大一到大四的x个定律【2】
      铃声定律:
      大一(上学期)是上课铃响的时候已经在教室里面了;
      大一(下学期)是上课铃响的时候往教室疯跑;
      大二是上课铃响的时候还在宿舍洗脸;
      大三是上课铃响的时候正在往校外走;
      大四的时候压根就不在学校,所以听不见上课铃。
      睡觉定律:
      大一是晚上熄灯后准时上床睡觉,
      大二是晚上熄灯后还没有睡觉,
      大三是上课在老师眼皮底下睡觉,
      大四是上课时依然在宿舍睡觉。
      饭堂定律:
      大一发现有条虫,整碗饭都倒了;
      大二发现有条虫,把虫挑出来继续
      大三发现有条虫,当做没有虫一起吃了;
      大四发现没有虫,(抗议)没虫咋吃得下饭?
      读研时,发现一种虫,(叹气)样式太单一;
      读博时,发现只有虫,(感慨)学校伙食又改善了~??
      走路定律:
      大一是走在人行行道的,
      大二是走在马路边上的,
      大三是走在马路中央的,
      大四是走在马路逆行线的。
      眼神定律(看mm的):
      大一是害羞的,大二是直直的,大三是y 荡的,大四是还要跑回去看的。
      报到定律:
      大一是提前几天到的,大二是准时到的,大三是迟几天到的,大四是不去注册的。
      大学四动(追mm的):
      大一按兵不动,大二蠢蠢欲动,大三全面出动,大四个个反动。
      大学四草:大一兔子不吃窝边草,大二好马不吃回头草,大三疾风知劲草,大四天涯何处无芳草。
      女生定律:大一女生娇,大二女生俏,大三女生满街跑,大四女生没人要。
      照片里的那张脸,名字叫回忆【3】
      冬天的后半夜,月亮并没有升上来,但天空却是一片灰白,像霜降似的。
      我关掉电脑,却无睡意,坐于书桌前,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几年前的照片。
      照片里有一个穿着校服,扎着马尾头发的女孩,她名字叫阿珠。
      照片是高三毕业的时候她送与我留念的单人照,因为是唯一一个女孩送给我的单人照,所以倍觉珍贵,即使出来工作了,也一直带着。
      夜深人静的时候看到这张照片,思绪仿佛瞬间又回到高三:酣畅淋漓的青春,无所畏惧的勇气,疾雷破柱的壮志。
      我是班上最后一个迈入高三这个门槛的,原因是那时我成绩不好突然间不想读书,想到广州打工,但终于是被父母劝了回来。
      那时觉得父母说的对,十二年读书生涯都过来了,没有理由这最后一年熬不下去,考不考得上都没关系,起码要搏一博,为人子弟,我不想他们太伤心,不想辜负他们的期望,就来学校了。
      因为是最后一个来班级,所以老师叫我去最后一排坐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就去了。
      我的座位左边是窗,外边常散满阳光,无聊时我会伸出手抓住一把,那暖暖的感觉就像一个寂寞的人抓住幸福一样,让人有种说不出的甜蜜。
      甚至有时,我也会学小四斜着眼睛四十五度俯视天空,看云卷云舒,然后想像那是一幅精美绝伦的图画;或看飞鸟划过,再沿着它的轨迹想像它那伟大的前程。
      然后看着看着就会想到自己,想到自己可怜的成绩,然后会很伤感,然后会哭,然后会很忘情很努力的学习,然后就忘记了自己。
      那个时候阿珠坐我前面,刚开始大家并不熟。
      未分班的时候她在我隔壁班,可以说是班花,我认得她,可她不认识我,只是因为一次借问一道几何题的缘故,我们相熟了,一来二往,发觉大家兴趣相投,因此,我们成了好朋友。
      阿珠也爱文学,同样也爱韩寒,爱小四,还爱得很彻底,我有次问她爱他们什么?是人还是文字?阿珠说:“文字好,人只是一般般。”我想想也是,她一个班花,读书也有十几年了,算算见过的帅哥美男也不少,于是便说:“那我就作一个文字好,人也好的吧!”话未出口,阿珠一本书挥过来,叫我胡说。
      其实我文笔也不错,写的文章经常在校园的周刊发表,只是命中注定我始终不是阿珠的那杯茶而已。
      阿珠不高,一米六左右,可别人都说她高,我一米七,可同学们都说我矮,由此推论:评价一个人的身高,最好找个喜欢她的异性。
      物理学上说:“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班主任是个教语文的,人不高,但知识渊博,才高八斗。
      听说还是中山大学毕业的,讲课从来不带课本,也不知道是背熟了还是真的有料。
      那天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好心情,竟乖乖地坐在那里静静地听他讲了一节课,内心忽然汹涌澎湃起来。
      他说高考的文章主要是创新,有自己的风格,作文,满分了,很容易就能将成绩拉上去。
      因为一直以来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错,一下子我好像看到了希望,黑暗的山一拨开,无限的光明直冲心窝,人一下子充满了力量,无论什么战斗都不会再认输,即使马革裹尸,战死沙场。
      于是,高中的第一篇周记我就这样糊里糊涂交了上去,等发下来时竟然是全班最高分,于是我相信,原来我还是可以的。
      虽然理科从来没有超过三十分,但我会义无返顾。
      阿珠的作文多是三十分以下,她说她只喜欢看,不喜欢写。
      我说,不错,在这个世界,不可能个个是作家,总得有那么一些读者,否则,世界就寂寞了。
      阿珠是有男友的,很帅,比我高,打篮球的,隔三叉五会来找阿珠。
      可阿珠说不喜欢他,只喜欢像小四那种很阳光的文学青年。
      我在这里先声明,我绝对不是。
      因为我不是文学青年,我的充其量只是个写手,一个喜欢文字的写手。
      高三的日子显得有点平静,大家都只知道埋头学习。
      太阳升起,落下;落下,升起,不知疲倦的奔跑,无聊的重复。
      而我们也一样,不停的学习,重复的看书,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
      在高三,谁都不会有很多的笑颜,只有在六月那场炎热过后,我们才会恢复童真的笑脸。
      来这里已有两个月了,天气逐渐变冷。
      南方的冬天是不下雪的,可报纸上天天都刊登着北方下雪的消息,这激发了我想看雪的欲望,于是,我在考虑明年报志愿的时候是不是该选一个有雪的地方,以完成小时候想亲眼看一看雪这个心愿。
      寒潮来了又来,真的很冷,在我的记忆中,只有小学一年级时才这么冷过。
      阿珠冻得脸红耳赤,可仍然穿得单薄,她说这是淑女形象。
      我问阿珠和男友最近怎么样了,好像很久不见她来过?
      阿珠很平淡地说了分手,理由是高三了,学业为重。
      我笑了笑说:“别怕,还有我陪你一起唱单身情歌,等过了这个高三,我们再各自找个人好好来恋爱,爱她个地老天荒,海枯石烂。”
      阿珠笑了笑,没说什么。
      以前她很爱打扮的,现在,脸上却一片憔悴,看来,她也是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了。
      桌上的资料在一叠一叠地增多,但我们不怕,只要老师对我们说它对高考是有用的,我们一切照单全收,我们年少轻狂,我们壮志凌云,这一点儿苦算什么,只要能实现心中的理想,再苦再难我们都能忍受。
      本来我不喜欢打球,可阿珠说喜欢和打球的人作朋友。
      于是,我被他拖着去打球,在高三,我们几乎成了不可想像的人。
      我对阿珠说:“你不是要以学业为重吗?为什么还来打球?”
      她说:“难道一个人说不吃饭了就真的一辈子不吃啊!那多难受,只是少吃一点罢了。”
      想想也是哲理。
      于是我开始学人运球、投篮、抢篮板,阿珠成了第一个帮我拾球的女孩。
      那时我想:假如阿珠将来肯嫁给我,我一定不会拒绝。
      只可惜她的理想是嫁给有钱的文学青年,想想自己两手空空,就只能拿篮框出气了。
      圣诞节那晚,圣诞老人到处发礼物。
      学校没放假,而我们都是乖孩子,于是班上谁的礼物多或漂亮就成了议论的话题,阿珠一口气收了七个,又大又好看,连桌都放不下,还叫我帮她放。
      我没有答应。
      我本来也想送点东西给她的,毕竟最后一年,送点东西以作纪念以免将来各奔东西时看到个礼物还能想起曾经有一个我这样的朋友,这样的人。
      可一看她有那么多朋友送,我沉默了。
      那晚,我选择了通宵,在全世界人都不记得我的时候,唯一的方法就是自己也忘记自己,好好疯去,明朝醒来,依旧是个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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