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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经典优秀范文3篇

    2023-01-03 13:14:03  呢子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字号:T|T

    关于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经典优秀范文3篇

      为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下面是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的关于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经典优秀范文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经典优秀范文

      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保院内老年人和员工的安全,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配合政府早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制定原则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重大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预防和有效控制。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XX区XXXX养老中心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高度重视、分级负责、分工明确、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2、应急组织

      成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X

      医疗保健组:XXX、XXX、XXX

      娱乐疏导组:XXX、XXX、XXX

      生活护理组长:XXX、XXX、XXX

      保障组:XXX、XXX、XXX

      指导医生:XXX

      3、处置措施

      实行封闭式管理,并通过短信微信(或短信)向住院老人家属发出管控通知,并在进出口张贴管控要求,非本院工作人员谢绝入内(本院工作人员也需要测体温、看健康码和行程码)。

      管理机制:根据以上工作组的人员安排,以组长为负责人,安抚工作人员情绪、妥善安排工作、积极监督、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行;

      反馈机制:建立从组员→组长→指挥部→社区/民政的多级反馈机制,层级反馈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内部反馈时间不超过80分钟;政府反馈时间不超90分钟,民政局联系人:XXX。

      出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留存处理记录,一同报上级主管部门;边处理,边上报;24小时值班,落实巡查制度,体温监测预警制度。

      每日总值班:轮流24小时做好巡查工作,并作好巡查记录。

      防疫指导医生:XX。

      3.1员工管理

      3.1.1组织开展员工进行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3.1.2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相关其他情况。

      3.1.3要求员工不得离开养老中心外出,跟家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叮嘱家人遵守政府防疫政策。

      3.1.4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宿舍勤通风、保证充足睡眠,配合中心的各项防疫检测工作。

      3.1.5工作之余关心疫情防控的动态,但相互之间不传谣、不信谣、相信政府、相信科学、听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3.2入住老人管理

      3.2.1每日早晚做好在院老人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定时上报;发现老年人体温异常(发热高于37.3度)及时报告并就医。

      3.2.2谢绝家属来访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视频探视。

      3.2.3送餐、快递、送药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内,全部放置于生活物资接收消杀点,经相关人员进行消杀后由护理员领取。

      3.2.4停止组织一切集体活动,老人就餐一人一桌或在居室内就餐。

      3.2.5在院老人非因疾病严重要入院治疗外,一律不得外出,家属强烈要求接回家者,需上级主管部门发布解封通知后方可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承诺书回院。

      3.2.6发现老人发热而家属又不能及时送医院者,与家属沟通后由中心护理部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派专人送往医院就医。

      3.3消毒隔离

      3.3.1按指南要求进行全院消毒工作,不留死角,重点消毒门把手、扶手、护栏、电梯、垃圾桶、洗衣机等。老人房间早晚不少于两次通风,每次三十分钟以上。

      3.3.2如有发热病人送医,立刻做好房间消毒隔离工作。发现异常发热就地隔离,然后联系送医。如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及时掌握密切接触人名单,按规定隔离观察。同时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及时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3.3做好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严格操作规程,防止病从口入。

      3.4技术培训:对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开展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老年人健康防范意识。

      4、事件的确认、终止及改进

      4.1事件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学观察病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确认。

      4.2事件的终止: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4.3事件的改进: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5、保障措施

      5.1技术保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对防控培训、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养老护理员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5.2后勤保障

      5.2.1通讯信息保障: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24小时保障通讯的畅通。

      5.2.2储备足够的消杀防护物品,以保障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5.2.3食堂做好老人餐,让老人营养均衡,提高免疫力。

      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养老机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2)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民政部门应在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负责本辖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事件的发生、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养老机构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民政部门逐级报告。

      (4)预防为主,积极准备。立足于防范,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和组织准备,健全养老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培训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2启动条件

      2.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向省民政厅报告。

      (1)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需要大规模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市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市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大规模感染,服务人员大量减员,需要跨市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需要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县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县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感染,服务人员减员,需要跨县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5)市委、市政府或者有关牵头部门决定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需要民政部门参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6)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局领导研判需要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民政局成立由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部开展养老机构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承担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养老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对于可能波及养老机构的区域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收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向有关地区养老机构发出预警,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指导养老机构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属地民政部门对于辖区内养老机构内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及时作出预判,参照有关标准合理确定预警级别和范围,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的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

      4.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健全预警预防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和事件影响程度,分别制定和落实预防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形成清单,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养老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培训、经常性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

      4.3预警解除

      各级民政部门收到预警解除信息或危险因素消除后,要及时告知有关地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

      5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事发养老机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收到报告后,属地民政部门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超过1小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可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后,越级上报。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养老机构建筑倒塌损坏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事项等。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属地为主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级、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养老机构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达到市级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在县级及以下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基础上,市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局长同意,根据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部署和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6处置措施

      6.1突发洪水、台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报警、组织疏散转移老年人、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等措施。在洪水灾害应对中,要提前做好老年人转移准备,特别是对失能失智老年人要视情提前集中到待转移区域,准备好转移途中必要的护理设备和物资。在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应对中,应提前根据养老机构建筑和周边环境情况研判风险,将老年人转移到机构内相对安全区域,远离陡坡、低强度建筑等高危区域。在地震灾害应对中,应将老年人就近转移到应急避难场所,及时清点人数并做好心理安抚,等待进一步救援安置;同时在专业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机构内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互救,争取宝贵的救援时间。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物、电力、燃气等各类危险源,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组织人员对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帮助专业救援人员了解机构建筑构造、被困人员分布、应急设施配备等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引导。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人员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理。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转运车辆或船只等交通工具帮助养老机构转移被困人员,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发电设备和应急供水车辆为因灾害影响断水断电的养老机构或老年人集中安置点供水供电,以保证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设备正常运转和日常生活必需。

      ⑥如有必要,动员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对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根据需要,协调跨镇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④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

      ⑤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2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报火警,启动消防自动报警和喷淋等设备,组织养老机构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打开防排烟系统,开启疏散通道正压送风设备,同时组织老年人有序疏散。在疏散时要优先安排距离着火点较近的老年人疏散,在疏散失能失智老年人时,要充分利用轮椅、移动床等转运设备,并配备足够的护理人员帮助疏散。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或视情将燃气罐等易燃易爆物转移到安全区域。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安排专人帮助消防人员熟悉了解养老机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设备和人员被困等情况,引导开展专业救援。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现场了解评估损失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续救援,视情况提出人员转移安置建议。

      ③如有必要,协调其他养老机构或场所作为临时安置点,协调转运车辆转移老年人,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⑥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火灾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尽快调查了解事件起因并及时报告所在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先期开展法治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②对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尖锐物品、交通工具、电力燃气等易被用于滋事的设施物品进行控制。

      ③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处置措施。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

      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属地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协调公安机关派员维持现场治安秩序。

      ④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协调其他养老机构妥善安置事发养老机构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⑤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研究落实化解措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社会安全事件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指导地方妥善安置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4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养老机构发生或者其所在镇级行政区域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实行封闭管理,并在按照规定报告后,及时加强内部分区管控,暂停聚集性活动,工作人员和老年人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②开展排查。立即对机构内人员旅行史和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和登记,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和疫病检测工作。

      ③有关部门明确防控措施后,组织人员立即制定针对性防控方案并督促落实。

      ④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密接人员转运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或将养老机构就地转化为集中隔离点,保证集中隔离期间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服务不中断。

      ⑤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感染人员的转运和治疗。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上门开展检测和疾病诊疗,避免老年人外出被感染。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感染人员。从具体落实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对护理人员大量减员无法开展正常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机构,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

      ⑥如疫情严重,在启动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仍无法应对防控需要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跨区支援请求。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由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需要决定适用或制定养老机构防控指南。

      ④根据需要协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⑤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从体制机制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⑥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7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8善后处置

      地方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做好事发养老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对在突发事件中死亡人员依法处置遗体,并对遇难和受伤人员家属进行精神抚慰,协调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因事件造成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赠,帮助受影响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渡过难关。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年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根据调查结果,协助做好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9应急保障

      9.1信息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9.2信息共享和处理

      地方民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3

      为保障本养老机构老人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护理中心的各种突发事件,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小组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

      组 长: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负责人

      副组长:各应急组负责人

      组 员: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安排

      二、适用范围

      本预适用于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突发性疾病、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外来暴力侵害等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程序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应急小组的请求,可以随时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

      3、本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本院及时向区民政局、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的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疾病事件

      (1)本院定期组织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廉档案,随时关注入住老人的身体变化。

      (2)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工作。制定记录制度,对患病者人进行无微不至的护理,督促生病的老人吃药。

      (3)老人有任何不适,(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救治,并报告应急小组,同时与其监护人联系。

      (4)若病情严重,应运用急救知识,稳定虑者病情,并及时按打120。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其监护,到医院进行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5)如老人去世,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并联系殡仪馆,随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6)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立即向相关单位汇报。

      2、火灾事件

      (1)本院要定期检査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责任人)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报告应急小组。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按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入住者人及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食品中毒事件

      (1)加强本院厨房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工作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定期进行自査整改。

      (3)发现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4)相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督部门检验。

      5)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4、煤气中毒事件

      (1)加强本院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2)值班人员要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要检査煤气开关,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3)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打开门窗通风,并按打或委托他人按打120请求助。

      (4)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相关部门汇报。

      5、外来暴力侵害事件

      (1)本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急组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2)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与不法分子做斗争。

      (3)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突发事发生后,本护理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民政部门。

      六、其他突发性事件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经典优秀范文

      为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下面是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的关于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经典优秀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保院内老年人和员工的安全,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配合政府早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制定原则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重大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预防和有效控制。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XX区XXXX养老中心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高度重视、分级负责、分工明确、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2、应急组织

      成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X

      医疗保健组:XXX、XXX、XXX

      娱乐疏导组:XXX、XXX、XXX

      生活护理组长:XXX、XXX、XXX

      保障组:XXX、XXX、XXX

      指导医生:XXX

      3、处置措施

      实行封闭式管理,并通过短信微信(或短信)向住院老人家属发出管控通知,并在进出口张贴管控要求,非本院工作人员谢绝入内(本院工作人员也需要测体温、看健康码和行程码)。

      管理机制:根据以上工作组的人员安排,以组长为负责人,安抚工作人员情绪、妥善安排工作、积极监督、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行;

      反馈机制:建立从组员→组长→指挥部→社区/民政的多级反馈机制,层级反馈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内部反馈时间不超过80分钟;政府反馈时间不超90分钟,民政局联系人:XXX。

      出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留存处理记录,一同报上级主管部门;边处理,边上报;24小时值班,落实巡查制度,体温监测预警制度。

      每日总值班:轮流24小时做好巡查工作,并作好巡查记录。

      防疫指导医生:XX。

      3.1员工管理

      3.1.1组织开展员工进行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3.1.2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相关其他情况。

      3.1.3要求员工不得离开养老中心外出,跟家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叮嘱家人遵守政府防疫政策。

      3.1.4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宿舍勤通风、保证充足睡眠,配合中心的各项防疫检测工作。

      3.1.5工作之余关心疫情防控的动态,但相互之间不传谣、不信谣、相信政府、相信科学、听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3.2入住老人管理

      3.2.1每日早晚做好在院老人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定时上报;发现老年人体温异常(发热高于37.3度)及时报告并就医。

      3.2.2谢绝家属来访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视频探视。

      3.2.3送餐、快递、送药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内,全部放置于生活物资接收消杀点,经相关人员进行消杀后由护理员领取。

      3.2.4停止组织一切集体活动,老人就餐一人一桌或在居室内就餐。

      3.2.5在院老人非因疾病严重要入院治疗外,一律不得外出,家属强烈要求接回家者,需上级主管部门发布解封通知后方可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承诺书回院。

      3.2.6发现老人发热而家属又不能及时送医院者,与家属沟通后由中心护理部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派专人送往医院就医。

      3.3消毒隔离

      3.3.1按指南要求进行全院消毒工作,不留死角,重点消毒门把手、扶手、护栏、电梯、垃圾桶、洗衣机等。老人房间早晚不少于两次通风,每次三十分钟以上。

      3.3.2如有发热病人送医,立刻做好房间消毒隔离工作。发现异常发热就地隔离,然后联系送医。如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及时掌握密切接触人名单,按规定隔离观察。同时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及时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3.3做好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严格操作规程,防止病从口入。

      3.4技术培训:对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开展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老年人健康防范意识。

      4、事件的确认、终止及改进

      4.1事件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学观察病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确认。

      4.2事件的终止: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4.3事件的改进: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5、保障措施

      5.1技术保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对防控培训、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养老护理员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5.2后勤保障

      5.2.1通讯信息保障: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24小时保障通讯的畅通。

      5.2.2储备足够的消杀防护物品,以保障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5.2.3食堂做好老人餐,让老人营养均衡,提高免疫力。

      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养老机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2)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民政部门应在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负责本辖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事件的发生、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养老机构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民政部门逐级报告。

      (4)预防为主,积极准备。立足于防范,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和组织准备,健全养老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培训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2启动条件

      2.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向省民政厅报告。

      (1)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需要大规模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市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市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大规模感染,服务人员大量减员,需要跨市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需要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县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县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感染,服务人员减员,需要跨县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5)市委、市政府或者有关牵头部门决定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需要民政部门参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6)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局领导研判需要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民政局成立由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部开展养老机构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承担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养老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对于可能波及养老机构的区域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收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向有关地区养老机构发出预警,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指导养老机构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属地民政部门对于辖区内养老机构内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及时作出预判,参照有关标准合理确定预警级别和范围,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的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

      4.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健全预警预防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和事件影响程度,分别制定和落实预防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形成清单,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养老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培训、经常性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

      4.3预警解除

      各级民政部门收到预警解除信息或危险因素消除后,要及时告知有关地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

      5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事发养老机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收到报告后,属地民政部门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超过1小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可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后,越级上报。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养老机构建筑倒塌损坏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事项等。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属地为主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级、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养老机构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达到市级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在县级及以下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基础上,市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局长同意,根据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部署和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6处置措施

      6.1突发洪水、台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报警、组织疏散转移老年人、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等措施。在洪水灾害应对中,要提前做好老年人转移准备,特别是对失能失智老年人要视情提前集中到待转移区域,准备好转移途中必要的护理设备和物资。在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应对中,应提前根据养老机构建筑和周边环境情况研判风险,将老年人转移到机构内相对安全区域,远离陡坡、低强度建筑等高危区域。在地震灾害应对中,应将老年人就近转移到应急避难场所,及时清点人数并做好心理安抚,等待进一步救援安置;同时在专业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机构内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互救,争取宝贵的救援时间。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物、电力、燃气等各类危险源,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组织人员对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帮助专业救援人员了解机构建筑构造、被困人员分布、应急设施配备等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引导。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人员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理。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转运车辆或船只等交通工具帮助养老机构转移被困人员,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发电设备和应急供水车辆为因灾害影响断水断电的养老机构或老年人集中安置点供水供电,以保证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设备正常运转和日常生活必需。

      ⑥如有必要,动员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对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根据需要,协调跨镇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④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

      ⑤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2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报火警,启动消防自动报警和喷淋等设备,组织养老机构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打开防排烟系统,开启疏散通道正压送风设备,同时组织老年人有序疏散。在疏散时要优先安排距离着火点较近的老年人疏散,在疏散失能失智老年人时,要充分利用轮椅、移动床等转运设备,并配备足够的护理人员帮助疏散。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或视情将燃气罐等易燃易爆物转移到安全区域。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安排专人帮助消防人员熟悉了解养老机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设备和人员被困等情况,引导开展专业救援。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现场了解评估损失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续救援,视情况提出人员转移安置建议。

      ③如有必要,协调其他养老机构或场所作为临时安置点,协调转运车辆转移老年人,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⑥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火灾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尽快调查了解事件起因并及时报告所在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先期开展法治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②对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尖锐物品、交通工具、电力燃气等易被用于滋事的设施物品进行控制。

      ③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处置措施。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

      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属地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协调公安机关派员维持现场治安秩序。

      ④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协调其他养老机构妥善安置事发养老机构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⑤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研究落实化解措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社会安全事件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指导地方妥善安置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4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养老机构发生或者其所在镇级行政区域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实行封闭管理,并在按照规定报告后,及时加强内部分区管控,暂停聚集性活动,工作人员和老年人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②开展排查。立即对机构内人员旅行史和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和登记,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和疫病检测工作。

      ③有关部门明确防控措施后,组织人员立即制定针对性防控方案并督促落实。

      ④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密接人员转运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或将养老机构就地转化为集中隔离点,保证集中隔离期间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服务不中断。

      ⑤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感染人员的转运和治疗。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上门开展检测和疾病诊疗,避免老年人外出被感染。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感染人员。从具体落实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对护理人员大量减员无法开展正常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机构,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

      ⑥如疫情严重,在启动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仍无法应对防控需要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跨区支援请求。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由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需要决定适用或制定养老机构防控指南。

      ④根据需要协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⑤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从体制机制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⑥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7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8善后处置

      地方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做好事发养老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对在突发事件中死亡人员依法处置遗体,并对遇难和受伤人员家属进行精神抚慰,协调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因事件造成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赠,帮助受影响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渡过难关。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年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根据调查结果,协助做好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9应急保障

      9.1信息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9.2信息共享和处理

      地方民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3

      为保障本养老机构老人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护理中心的各种突发事件,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小组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

      组 长: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负责人

      副组长:各应急组负责人

      组 员: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安排

      二、适用范围

      本预适用于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突发性疾病、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外来暴力侵害等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程序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应急小组的请求,可以随时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

      3、本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本院及时向区民政局、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的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疾病事件

      (1)本院定期组织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廉档案,随时关注入住老人的身体变化。

      (2)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工作。制定记录制度,对患病者人进行无微不至的护理,督促生病的老人吃药。

      (3)老人有任何不适,(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救治,并报告应急小组,同时与其监护人联系。

      (4)若病情严重,应运用急救知识,稳定虑者病情,并及时按打120。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其监护,到医院进行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5)如老人去世,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并联系殡仪馆,随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6)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立即向相关单位汇报。

      2、火灾事件

      (1)本院要定期检査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责任人)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报告应急小组。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按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入住者人及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食品中毒事件

      (1)加强本院厨房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工作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定期进行自査整改。

      (3)发现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4)相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督部门检验。

      5)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4、煤气中毒事件

      (1)加强本院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2)值班人员要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要检査煤气开关,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3)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打开门窗通风,并按打或委托他人按打120请求助。

      (4)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相关部门汇报。

      5、外来暴力侵害事件

      (1)本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急组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2)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与不法分子做斗争。

      (3)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突发事发生后,本护理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民政部门。

      六、其他突发性事件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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