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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精选集读后感 [莫言精选集]

    2019-03-09 03:27:15  呢子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字号:T|T
    莫言的小说中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塑造神秘超验的对象世界,带有明显的“先锋”色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莫言精选集的相关信息,欢迎阅读。

      莫言精选集
      1.目录
      叙述的极限
      红高梁
      透明的红萝卜
      金发婴儿
      牛
      拇指铐
      白狗秋千架
      火烧花篮阁
      木匠和狗
      月光斩
      与大师约会
      创作要目
      2.内容简介
      本书精选莫言经典小说代表作数部。
      他的小说以其斑斓的色彩,新奇的感觉,丰厚而独特的意象,推出一个类似于马尔克斯的马孔多小镇的高密县东北乡的艺术世界,有的评论家评论说,莫言就是中国的加西亚·马尔克斯。
      对乡村生活的记忆是莫言许多文学作品的素材和背景。
      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莫言,以其独特的创作技巧,在中国文坛享有盛誉。
      “世纪文学60家”书系的出版,旨在囊括20世纪华文创作的精华,展示具有经典意义的作家作品,打造一份适于典藏的精品书目。
      她凝聚了数十位专家的心血,寄括着数以万计的热爱中国现当代文学读者的殷切希望。
      我们期望她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和历罗的淘洗,像那些支持这项事业的朋友们所祝愿的那样:“世纪文学60家”将作为各大图书馆的馆藏经典,高等学校文科考生和文学爱好者的必读书目为世人所瞩目。
      这是一次成功的创作实践,是中国当代文学一个重要的收获
      3.读后感
      前几天空闲时间,去了新华书城,那地方对我而言充满了诱惑,很致命。
      我不知道那里都有些什么是我需要的,就是感觉踏进去,就会心潮澎湃,总觉得信手拈来的都将是我所缺乏的。
      那里就像五星级餐厅,要营养有营养,要花色有花色,琳琅满目令人应接不暇。
      又像一个人才招聘市场,要才有才要貌有貌的。
      一架一架书,排着长长的队伍,等人挑选。
      还像。
      得了得了,像的多了!哈哈。
      买了几本菜谱,想吃什么的时候,扒拉扒拉书本,饭桌上就有了,嘿嘿。
      在收款处准备付款,被告知现在统一在一楼付款,于是下来,就在收款处对过 一堆书! 错落有序的摆在那儿,还有一幅海报画面,是一个土气的小老头,秃顶的,憨厚的。
      哈哈。
      原来是莫言大叔。
      这小老头,果然土气!
      就是这么一个小老头,拿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厉害!诺贝尔文学奖啊!世界通用的衡量人水平与地位的度量衡呢!
      从此,世界上诞生了一位山东籍文学领域造诣匪浅的土老头!真给山东长面子!恩,拥抱下老乡!怀揣着崇敬与好奇,无论如何也要买本来了解了解。
      由于我耐性不是很好,所以没有勇气读长篇,最终选了他的精选集,这样方便我了解他最优秀的作品精髓嘛!还省去了我少时间。
      在我看来,文学无非就是用心体验体验生活,用心揣摩揣摩他人,用心组织组织语言,然后生成文字。
      所以,文学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但是一旦生成了文学却又如此了得!莫言这本精选,装扮的很漂亮喔!黑底子上用暗红色描画出花啊,鸟啊!至于画的什么,我还真不懂,好像是很古老的一种民间艺术。
      不过,这样画满纸张后,出奇的体现出一种典雅,不得不说这书皮做成功了!嘿嘿。
      这几天,我用闲暇时间穿梭在莫言笔下。
      读书前,我掀开扉页,先浏览下目录,不愧是精选,几本出名的都有节选到!
      一个叫张清华的为其写"序",开篇为"叙述的极限",如此之高的定位评价!等我读完整本以后,仍然没有找到不适合这评价的理由!呵呵。
      看过目录,并不急着扒开书来,读读内容。
      懒懒的再掀掀末页。
      哈哈,这是我的一个毛病,对任何东西都不急于了解,想在合适的时间,慢条斯理滴去做一切。
      我信奉:该我了解的我始终会了解到,顺其自然。
      该书末尾三页是"创作要目",惊!!!早在我还没出生前莫言大叔就开始发表文学作品了!天!我居然到现在才第一次读到其作品!莫言用尽几十年,换取了诺贝尔,佩服!够坚持!至于我为什么到现在才读到他作品,还有为什么韩寒的作品反而盛集一时。
      从中也许可以悟出三分道理。
      俗话说"金子迟早要发光的嘛"很吃惊很吃惊,莫言前辈用我拿来长大的时间去写作,呕心沥血几十年,晕!好坚持的态度。
      肃然起敬。
      我想想自己,我坚持过什么?嘿嘿,就红红脸儿鸦雀无声吧!呵呵,说实话,我讨厌坚持。
      呃。
      这本书,今晚才读完呢,大概读了很久。
      好了,先讲讲我读第一篇《红高粱》节选。
      在看见红高粱仨字儿时,我就忽然想起我的一首残诗,前段时间,朋友的微信里拍了一张高粱的照片,仰拍的,高粱刚刚开始要红了,蔚蓝的天空做背景。
      很美的照片,我转载来了:然后随手打了几个字:高粱初染红,再后来,我的另一个朋友对了后三句,将我的这一句很牵强的组成了"诗",这诗是:高粱初染红,少女轻上妆。
      想尔不见尔,独自苦思量。
      太拙劣了吧?这根本就是两回事,硬生生给套一起去了,哈哈。
      我在赞高粱,他在抒情势。
      唉!事后得知,我所赞的高粱,根本不是高粱,呃。
      而是芦苇!!但是,"高粱初染红,少女轻上妆。
      "让我牵挂上了,上句与下句对的简直天衣无缝!我努力着,一直努力着,将这诗的后两句开发出来,但至今未遂愿。
      呃。
      好啦!
      转过话题,莫言的红高粱跟我心里的红高粱那完完全全是两码事!那红高粱地里就是一个人类屠宰场!
      我想,这不是虚构的!关于日本鬼子!娘的!读了红高粱,我更恨日本鬼子了!
      血染的高粱地,是日本人的刀****穿了我们的胸膛,即便整个日本都葬身在这里,都无法谢罪!
      最令我愕然的是活剥人这段!"两个黑衣中国人,把罗汉大爷剥的一丝不挂,拴在木桩上。
      "看见了吗?是中国人给中国人脱光了衣服,把他拴在木桩上!走狗!鬼子官儿让****人找来了村里的杀猪匠,就是让他活剥罗汉大叔!旁边还端坐着日本狼狗!等着吃!
      一个狗汉奸对杀猪匠说:"太君说,让你好好剥,剥不好就让狼狗开了你的膛。
      "天哪,可怜的罗汉大叔,就像一只待宰的猪,羊!
      罗汉大爷对着村里的邻居说:"兄弟,一刀捅了我吧!黄泉路上不忘你的恩德!"人家杀你,还要感恩带德,此 www.copyright8.com 刻我终于体会到了。
      可恨的是,那个怕死的孙五,居然没有一刀捅了他!杀猪也该是先让猪断气后再肢解吧?阿?!孙五在鬼子的注视下,先是割了罗汉大叔的耳朵,扔给狗。
      这一刀下去,已经把罗汉大叔的尿给逼出来,混合着撕裂狂呼!然后另一只耳朵,然后男性器官。
      罗汉大叔凄厉的惨叫,一口血痰吐在孙五脸上:"剥吧!**祖宗!剥吧!"
      上帝,我不禁想问您:这世间的状态是您所乐见的吗?孙五,真的下的去手吗?为什么?为什么不一刀捅死罗汉大爷?我想你活着还不如死了,
      事实上,这事以后你不也人不人鬼不鬼的疯了?你仍然一步一步剥着,从头顶剥皮,直到剥光!再肢解成小块!全体村民都集中起来,观赏着!鬼子,小日本!
      你够狠!心中燃烧着对日本无尽的恨,我想,如果此刻有一个日本人站在我跟前,我想扮演一次孙五,尽管生活中我连鱼都不敢杀!可我深深的感觉出来,我敢杀日本鬼子!!
      还有《金发婴儿》,这也是一部让人深思的小说。
      不过我只是读了节选而已。
      文中叙说了一个好媳妇从勀守贞节到追寻本身自由的悲惨经过。
      这已经是解放后的故事了。
      一个叫紫荆的漂亮女人嫁了一个军人天球。
      不知什么原因让天球对紫荆不敢兴趣!虽然结婚了,却从来没有在一起过!紫荆伺候着瞎眼婆婆,体贴入微,即使天球长期待在部队,也不探家也不书信。
      紫荆依旧本本分分守着妇道。
      时间过去很久很久了,依然如此。
      终于有一天,村里一个叫黄毛的年轻小伙闯入了她的生活。
      是因为有些力气活吧!婆婆让紫荆找黄毛来帮忙的,黄毛21岁了。
      又朝气蓬勃,又鲁莽冲动的年纪。
      这一来二去的,终于有一天,两个人没能够抑制住冲动。
      发生了不该发生又该发生的事情。
      说不该发生,是因为世俗道德。
      人们总是很世俗去看待周围的事情,这样,紫荆就红杏出墙了!这样,黄毛就勾引有夫之妇了!对呀!可是,单单从人的角度讲,谁没有追求自己喜好的权利?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天球改变了态度,慢慢开始愧疚,开始反省。
      可是在他反省期间,他就得知了自己妻子与自己村里黄毛的流言绯语。
      于是他制定了周密计划,准备捉奸。
      果然,事情没有让他失望,他翻墙进入自家院子,站在原本属于他的房间门前,听原本他的妻子和别的男人。
      他打开手电,让这对狗男女赤裸裸出现在手电的光圈。
      紫荆羞怯的背转过身,一语不发,黄毛却是连连讨饶,并且说:天球大哥,既然你不喜欢紫荆嫂子,就成全我们吧!瞎娘就是我的亲娘,我一定把她老人家侍奉好,你无牵无挂的去闯世界。
      天球骂了黄毛,并且拍了很多现场,让天球滚了!却也原谅了自己妻子.我想,他真的该原谅这一切!只有天球自己明白为什么!后来,紫荆怀孕了,但是紫荆对天球的态度始终没有好过。
      因为她的心已经走了,随着黄毛。
      再后来紫荆生了儿子,而天球一眼就看出来那孩子应该不是他的。
      在这期间,紫荆一直要求天球成全她和黄毛,而天球没有答应。
      在孩子两个多月的时候,天球掐死了那个孩子。
      也许这通篇都是个悲剧,这里面的人物个个都纠结着,谴责着,报复着。
      读完这个章节,我有中性笔在末尾空白处写了简单的读后感:**与忠诚?罪恶?我认为,**是动物界本能,是繁衍生息的必经之路。
      不单单指人。
      所不同的是,人具有驱使本能与约束本能的能力!而动物呢,却只要选择和争取这种本能。
      其实人与动物原本是没有区别的,只是人类文化时间久了,衍生出一种制约。
      但这制约本身就不公平!天球本来就是王八蛋,在他掐死婴儿的瞬间更加体现了他人性的狭隘!
      为什么?一个自己从来不去触碰的女人,在别人与之发生了关系后反而觉得自己受了奇耻大辱?
      其实他该为那个可怜的女人感到高兴,因为她也有权利幸福的过日子!
      可天球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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