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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20-02-10 16:19:38  呢子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字号:T|T

    在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现场经验交流会和保定市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动员大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我就推进我县“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重要意义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一个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农村财务管理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直接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如何加强农村财务监管,有效发挥农村财务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中的作用,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和致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我县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一些村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公开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不仅影响了村集体资产和国家涉农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而且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从创新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入手,加大从源头上解决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廊坊大城县、邯郸武安市等县的实践证明,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是从根本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治本之策,是提高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载体,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首先,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和农村多元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行等,都对农村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我县农村基层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看,普遍存在人员较多,年龄偏大、素质较低的问题。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后,村级只设一名助理会计,乡镇一名代理会计可负责5—10个村的帐务,精简了人员,减轻了农民负担。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不仅能够提高财务管理过程中成本核算和财务分析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大大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质量,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依据,还可以有效的减少由于应收款、借贷款引发的呆帐、坏帐和村级的非生产性开支,使更多的资金投到农村集体经济的扩大再生产上,保证农村集体合法、合理、科学使用资金,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滚动发展能力,促进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其次,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是创新农村财务监督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的重要举措。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干部经济违纪违法行为的多发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应当清醒地看到,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治理措施比较单一,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干部腐败问题。在一些村挪用、挥霍、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和涉农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现象,已成为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后,代理会计对村级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抵制,这就提高了会计监督的客观性、准确性和专业性,对规范村干部的收支行为,杜绝贪污挪用集体资产、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白条抵库、不记帐等问题,都将起到积极的防范作用。从深层面来看,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机制,加大了多层次、全过程的监督力度,营造了公开透明、公开用财的环境,是当前从财务管理源头预防和解决农村干部腐败问题的一项治本措施。

    由此可见,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为核心内容的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对深化农村改革,加速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把握原则,明确基本要求

    (一)坚持“三个民主”。即民主委托、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民主委托是法律前提,民主理财是管理方式,民主监督是保障措施。坚持“三个民主”,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维护村民自治权益,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农村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把握“四个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办事,确保“四权”不变。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一定要在有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行。尤其是在具体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民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农村集体资产,要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监督权“四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
    对于农村集体资金的合法、合理开支,要给予支持,确保农民自治权益的落实,确保不损害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确保无偿管理、高效服务,确保农村财务安全运行。二是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农村财务管理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是农民群众非常关注的问题。为此,在组织实施中一定要尊民愿、顺民意,为民谋利。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必须以农民自愿为前提,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要开好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充分讨论决定是否实行这项制度,真正体现群众的意见和愿望。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实行的,必须积极推动,抓好落实,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
    对群众一时不理解、不同意的,要暂缓实行,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推行。三是坚持服务群众,切实便民利民。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尤其是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作为党和政府连接群众的桥梁,作为直接面向农村基层的“窗口”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穿于委托代理工作的始终。要端正思想,摆正位置,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为民、便民和服务基层的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首问责任制”、“公开承诺制”等制度,保证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要搭建便民平台,将办事程序、内容、要求上墙公布,方便群众办事;
    要按照“提质、提速”要求,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村集体理好财、服好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四是坚持强化监督,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要强化民主监督。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我省贯彻落实该《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对农村财务的民主监督权利。村纪检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和经济活动的检查审核。二要强化委托代理监督。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农村财务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并向村纪检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反馈情况。对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同时要主动接受村纪检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三要强化管理部门监督。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的指导和审计监督,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四要强化职能部门监督。各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积极与稳妥的关系。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对这项工作抓紧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安排,积极推动工作开展。同时,在推进过程中,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要研究深、琢磨透,稳步扎实地进行,切忌形式主义,不要搞“一刀切、大呼隆”,更不能违背群众意愿,急于求成,违法强制推行,坚决防止因工作简单化出现不应有的失误,而影响稳定大局。二是规范与高效的关系。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清理后实行、边运行边规范的原则,结合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经过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将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确保规范运行。同时,又要遵循高效、便民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农村财务工作实际和农民自身素质,要从方便广大农民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规划设定办事环节,不能对村集体合理的财务支出及出纳业务设置障碍。三是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这项制度中,监督是手段,服务是目的,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乡镇财务委托代理机构既要接受县主管部门及村民理财小组的监督,认真听取他们的质询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代理工作,同时又要把工作的重点和注意力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建立便民服务的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管好、用好、监督好村级财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村级财务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推进农村小康建设。

    三、明确任务,严密组织,稳步扎实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

    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是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运行的一项新举措,各乡镇要按照《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统一安排部署,按步骤、有计划的推行,6月底完成80%,到2006年底全县所有乡(镇)村全部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在推行过程中,要着重抓好6个阶段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健全机构。县已成立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以农经站和财政所人员为主要成员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组织实施工作。二是成立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县级服务中心由农业局长任主任、农工委、纪委监察局、农业局和财政局各一名主管领导为副主任,农业局农经股(站)人员为基本组成人员,具体负责全县“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乡(镇)服务中心要以乡(镇)农经站、财政所为基础组建,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县级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村级财务的审核、财务处理等项工作。乡镇服务中心的代理会计实行分片包村,代理记帐。三是配齐人员。要抓好代理会计和助理会计的配备。代理会计人数每个乡镇3—4名,一般每5—10个村配备一名代理会计,人员可由乡镇农经站、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兼任,实行聘任制,但不能以此新增加农民负担。每村设一名助理会计,助理会计经村民推荐、乡镇考核,取得《农村会计上岗证》后聘任上岗。四是落实办公设施和场所。乡镇服务中心要有单独办公地点,有条件的乡镇要配备电脑,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专用档案柜要做到一村一柜。五是抓好培训。县服务中心要做好对代理会计和助理会计培训工作,提高乡村两级财会人员素质,保证代理工作的质量。

    (二)宣传发动阶段。围绕学习贯彻全省“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现场交流会议精神和我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动员大会精神,各乡镇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要通过广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形式、多渠道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宣传“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让农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是在坚持“四权不变、群众自愿“的原则上进行的,主要是为加强乡镇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制约和监督,决不会剥夺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更不会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通过过细工作,进一步统一各级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为“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清帐理财阶段。主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摸清家底。以村自查为主,清查中要采取以会计帐目为依据,先帐内、后帐外的办法,逐项核实登记,确保核准、核实村级财务家底。清帐理财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及时把结果向村民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第二步是各乡镇要在村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所辖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做到帐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并经村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确认后向群众公示,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要本着不纠历史旧帐,不拖延改革进程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暂时解决不了的可以先挂起来,以后按照农村财务清理整顿中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四)委托代理阶段。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是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前提,这一阶段主要是抓好各村委托代理申请的批复和协议签订工作。首先,要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组织各村写出书面的财务委托协议书,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其次,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写出委托代理申请,交乡镇党委、政府审批;
    最后,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各村申请组织批复,并由乡镇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依法确立委托关系。

    (五)财务移交阶段。清账理财工作结束后,乡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按照与各村签订的代理协议,制定出具体的时间表,分期分批组织好正式的账务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最后再集中力量“啃骨头“。特别是复杂的村,也可以采取先建新账,把旧账清好后再移交的办法。

    (六)申请验收阶段。各乡镇在正式代理各村的财务后,要及时向县“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县“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的上墙情况;
    二是办公设施配备和工作运行情况;
    三是代理会计持证上岗情况;
    四是会计数据是否真实有效,移交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

    四、抓好关键,确保“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规范运行

    “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从维护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出发,通过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完善监管运行机制,规范管理使用行为,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从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它是过去推行的农村“村财乡管”、“村帐乡管”制度的完善的创新。随着实践和认识的不断深化,我们在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规范、充实和完善,做到在推广中规范。

    一要加强制度建设。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一是制定符合“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管理程序的各项制度。包括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票证管理、结算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承包合同管理、财会人员管理、民主理财、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财务制度,特别是对村级通讯费、招待费和交通费等群众关注的问题,要作出明确规定。二是严格票据管理。要按规定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实行收款收据的统一领用、核查、销号、归档,坚决禁止白条抵库。三是加强会计核算。村级收支原始凭证由村助理会计统一上报至乡镇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经代理会计审核后统一进行记帐,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四是增强财务透明度。统一制定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时间,各村的财务公开表由乡镇代理服务机构统一打印或抄录,及时公布公开,增强财务透明度。五是统一建档。乡镇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档案柜要做到一村一柜。统一对村级财务资料实行建档管理。

    二要完善监督机制。“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能否规范运作并取得实效,强化监督是关键,要把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着力健全一套便利、可行、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加强群众监督。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在报账前对每一笔收入和支出实行认真审核,并签字盖章,确保财务的真实性。二是加强乡镇代理会计监督,代理会计对每一笔村级收支原始凭证在所帐前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要坚决退回补办。同时,定期对村库存现金实行盘点。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或检查,确保“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规范运行。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取得实效

    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乡镇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积极稳妥、健康有序的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促进我县“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顺利开展,县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县级“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指导。对目前实行“村财乡管“制度但未办理委托协议的,要按照“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要求予以规范,通过民主程序及时办理委托代理协议;
    对计划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规范化运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重点是乡、村两级。县在工作中承担管理和指导职能,着重抓好五个统一:即统一相关的财务制度,统一使用票据,统一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乡镇主要承担服务和监督职能,担负指导与监督做好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责任,要明确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干涉村级正常财务开支,切实保障“四权“不受侵犯。代理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审核、记帐、建档等职责,及时反馈有关财务信息,帮助村级进行预决算等财务管理。村要自觉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及时上报财务收支帐目,不得隐瞒、坐支和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循环。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要遵守财经纪律,及时公布财务公开表。

    (三)搞好四个结合。一是与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是深化专项资金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要把这两项工作密切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推动,一并抓好落实。二是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相结合。要紧密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进行,认真借鉴乡财政体制改革成功的经验和方法不断提高这项制度的预防功能和管理水平。三是与落实中央各项惠民政策相结合。通过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更好地发挥农村集体资产在加强农业基础、繁荣农村经济、服务农民群众的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四是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继续抓好季度村务公开、半年民主议政日活动,进一步提高规范化和满意度。

    (四)强化督导检查。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必须在机制上强化监督,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出现侵犯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事件发生,防止出现新的财务混乱。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县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领导机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业务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推进,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六、加强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做好农村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这次会议的另一个重要议题,就是着眼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通过以会代训形式进行辅导培训,下面围绕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我再多说几句。党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加速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一旦把握不住自己,在廉洁自律上出了问题,一害自己二害事业,追悔莫及,这方面的事例不胜枚举。二是适应换届之际的新特点,对广大农村干部提醒警示的需要。今年村“两委”换届对每个农村干部尤其是村支书、村主任既是考验更是检验。大家要深刻自省反思,坚决杜绝各种犯罪行为,决不步其后尘,做出遗憾终生的傻事蠢事。三是适应反腐倡廉的总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是反腐倡廉的一条基本工作原则。其中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如果说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是着眼于从健全制度上预防腐败,那么这本小册子则着重从警示教育方面发挥作用,两者相互影响,能更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发生,这既有利于保护和爱护好广大村干部,更有益于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同志们,“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在我县刚刚起步,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非常繁重。会后,大家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河北省“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动员会议精神,以及我县的实施方案要求,统一安排部署,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将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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