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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5000字【1】]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3000字

    2019-03-14 00:41:50  呢子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字号:T|T
    行政管理 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那关于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行政管理毕业论文5000字,欢迎阅读参考。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5000字【1】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摘要: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1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首次连续6年发布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其中,省直管县的提出颇为引人注目。
      中央提出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本文旨在通过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情况的观察,发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省直管县 体制
      “省直管县”是近几年来行政管理体制中最受关注的改革模式,并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点。
      随着2010年的走近,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改革开始提速,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现状
      目前我国省直管县改革主要包括“强县扩权”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
      我国从1992年始,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浙江、河北、江苏、河南、安徽、广东、湖北、江西、吉林等省份陆续推行了以“强县扩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对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了扩权,把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一些重点县。
      《国家第十一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要“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据财政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到目前,全国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的有河北、山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18个省份,加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共有22个地区实行了财政体制上的“省直管县”。
      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改革未能从根本上扭转试点县财政困难的现状。
      “省直管县”后,省级对试点县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仅是“直达”。
      也就是说,新体制下试点县收到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在总量上是不变的,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财政困难的状况。
      (二)对农业生产投入不足。
      “省直管县”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进一步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村综合改革目标的实现。
      但目前来说,对农业生产的投入还是不够。
      (三)行政管理体制与财政管理体制相冲突。
      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是财政体制的核心问题,也是划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的基础。
      据调查,我国不少地方实行省管县体制后,政府间财政关系有所调整,但行政管理体制并没有随之改变,因而出现了行政管理体制与财政管理体制相冲突的状况。
      从实际情况看,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后,大大增加了省级财政的事权责任,但其财力并没有增加。
      对于原来管县的市来说,市级财力下降较多,对其财权冲击较大,但对其所管的县承担的事权却没有相应地减少。
      不少省、自治区的试点办法明确规定,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后,原来管县的市不再集中县级收入,但却要进一步加大对县的补助力度,还要保证在教育、危房改造、医疗改革、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市对所管县的配套资金。
      这种办法必然加剧市级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的问题。
      县级财政是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中的受益者,其财力和财权得到了扩张,事权却没有大的变化,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三、对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建议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触及到我国大多数地区经济发展、财政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区划等诸多方面,面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更多地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科学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
      (一)改革不能一刀切,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由于各地发展情况有较大差异,在推进“省管县”体制改革上,要对各地“市管县”体制及其存在问题、存在问题的性质及原因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评估,因地制宜,推进改革。
      (二)各县要创新发展理念,加快财源培植。
      筛选储备一批重点项目,提前建立好财政申报资金项目库。
      认真落实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从根本上解决财务困难,不断壮大试点县的财政实力。
      (三)各县要积极向省财政反映实际情况,争取支持。
      要抓住“省直管县”对困难县转移支付倾斜的有利时机,积极向省财政汇报财政收支预算情况、财源建设的不利因素、财政困难的实际状况等具体问题,争取得到省财政的理解和支持,得到更多的转移支付补助。
      (四)继续增加用于农村的支出,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试点县的财政支出管理,要立足于实现农村综合改革的根本目的。
      以支持产业结构升级为目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农村地区社会保障能力,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五)要加快制度创新,研究解决“省直管县”条件下市对县事权与财权错位的问题,建立健全市对县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机制。
      (六)有步骤地综合推进改革
      要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省内市县行政单位数量、人口规模等因素,将推进“省管县”体制改革与发展县域经济、合理调整行政区划、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加快城市化进程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省管县体制改革与相关的推进措施、制度配套。
      在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过程中,都必须处理好这些关系,否则,就会影响改革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熊文钊,曹旭东“。省直管县”改革的冷思考[j]。行政论坛,2008(5)。
      [2] 胡庆康,杜莉,现代公共财政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1: 67—70。
      [3] 贠杰,浙江“省管县”财政体制及其对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启示[j]。体制改革,2008(5)。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5000字【2】

      论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重要因素
      摘要:温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这是“执行力”概念第一次被写进《政府的工作报告》,标志着政府执行力建设被正式纳入国家治理范畴。
      本文将集中论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提高政府执行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涉及政府执行力的相关方面以及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政府执行力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涉及政府执行力的几个方面
      1。转变政府职能方面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仍然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对政策必须有全面系统地了解,涉及到领会力的方面。
      如果领会得好,就会适时、适当的放开不必要的管制;反之,就会出现过度放开,甚至是放任企业行为的现象出现,改革的目的是适当放开,但不要理解为放宽宏观调控的力度和范围,减少行政审批和放宽规范限制就意味着可以任由企业的主观意识确定其发展方向与意图。
      2。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方面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还在于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完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加强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这就涉及到判断力和实现结合力方面。
      任何地方政府都必然有其具体情况,如果把上级精神生硬理解并生搬硬套加以应用,那就必然会带来政策执行上的负面效果,要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正确行使政府的执行力,就不能够凭着自己的主观意识不顾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武断决策,应该建立合理的咨询和评估机制,加强人民的监督意识并建立公示和听证制度。
      实现政府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现理论联系实际、上级精神联系地方实际,这本身就是在加强政府的执行力。
      3。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
      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
      这就涉及到政府执行力的持久力方面。
      在对上级精神做到良好的领会并加以判断和结合以后,就要矢志不移的贯彻下去,这就需要强大的持久力来保证实现。
      在实际工作中主要依靠的就是行政执法体制的不断完善,做到有法可依。
      4。完善对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和政府机构设置
      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制度。
      实现机构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这就涉及到纠错能力的培养方面。
      对于干部的绩效考核就是对其防错和纠错能力的监督。
      对于机构编制和行政效率的科学管理就是对行政管理全过程的评价和避免错误监督在组织设计上的实现。
      这两个方面的工作就在组织结构上保证了预防和减少政策执行失误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二、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具体措施
      1。必须实现政府职能的强约束性
      《行政许可法》通过立法将职能转变的要求转化为强制性的具体规则,这既为各级政府转变职能设定了可供实施和操作的现实渠道和途径,也为监督各级行政机关职能转变情况提供了易于识别的判断标准。
      在政策执行与法律实施之间构建了有效的纽带,从而把上级精神的导向性、软约束性与法律的明确性、强制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增强了政策执行的操作性和监督性,也保证了其长效性和持久性。
      2。必须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法治化
      1988年改革开始实行“三定方案”,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对行政机关的职能界定、内部机构设置和编制规模都有很大的制约,但“三定方案”毕竟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中央多次提出的“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织、工作程序的法定化”的任务。
      因此,我国今后的政府执行力的加强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努力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改革的成果更应上升为法律规范,以保证成果的可持续性。
      3。明确改革的有限目标,合理安排、有序满足各方面的需求
      任何一项改革都要受到现?***闹圃迹姓芾硖逯聘母镆膊焕狻?br>  在中央和地方,改革所能达成的目标是有限的,不能指望通过模式化的改革解决所有的问题,满足所有的需求。
      政府改革会更多地向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方面倾斜,但限于各级政府财力以及方方面面条件的制约,这就需要把握好处理问题的原则,合理安排、有序满足各方面的需求。
      努力加强结合力,采取有效措施,尤其是对于能够给企业、基层和社会公众带来实惠的一些领域的政策执行,要优先考虑。
      4。加快建立绩效预算制度与绩效审计制度
      加强对政府政策执行力度的评价,是当代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
      其评价准则是伴随着绩效管理和绩效预算而出现的,它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包括政府执行是否有效,效果在哪里,在哪些方面应当调整,以进一步提高绩效。
      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政策执行效果的讨论提供基础材料;同时,在评价中,还能发现政府工作漏洞并加以改进,增强排错力。
      综上四个方面,对于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变革与转型,如果忽视加强政府执行力的必要性,可能会导致人们对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效果的怀疑,而且极有可能影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期性。
      因此,在以科学发展观落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邵景均,高度重视提高政府执行力[j]。中国行政管理,2006(7)。
      [2]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n]。人民的日报,2003—10—14。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5000字【3】

      浅析我国行政问责制
      摘要:行政问责制是对政府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及其后果追究责任的制度。
      我国推行行政问责制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
      行政问责制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政治文明的发展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政府 行政 行政问责
      行政问责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包括其未履行应有职责的情况而实施的,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行为。
      在我国管理实践中,要发展出一套严谨完善的问责制度体系,还存在一定难度的。
      要使行政问责制具有切实的可操作性,这就需要付出加倍的努力。
      现行的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中,由于表述的泛化,带来操作上的模糊与难以界定,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首先,什么事该问责。
      我们经常看到的情况是高层公务员本人直接犯有重大错误或失误时,才会被免职或引咎辞职,而真正因为工作不力,不作为或者在责权范围内出现重大问题而被免职的却很少。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情况是因为我们过于强调公务员个人的主观动机,而不论其工作成效,缺乏一种权力与责任的对等关系和意识,具体表现为:
      1。 行政问责通常只关注那些人命关天的重大事件,对于一些影响力、大众关注度相对较小的事却不问责。
      出现了只要媒体进行大量报道的重大事件,相应上级部门就会督办解决,而其他一些“小事”则因为关注度低则被忽视掉。
      2。 行政问责关注的更多是安全事故领域,对其他领域中担负领导责任的过失现实中关注的相对还比较少,行政问责制应深入到政府所管理的各个领域。
      3。 行政问责只是针对滥用了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而对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关注不足。
      由于政府官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意识根深蒂固,这就造就了大量公共行政活动中的不作为行为。
      行政问责制不光要问责出现失误的行政行为,也一定要问责行政不作为行为。
      4。 对道德责任的问责远远不够,对领导干部道德责任的问责是意义深远的,他们直接代表政府的形象,正义、诚信、健康的公务员队伍的形象事关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应得到我们高度的重视。
      其次,问什么人的责。
      目前,我国政府机关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乃至各部、委、厅、局均由相应的行政正职即“一把手”负责,行政问责所指向的对象自然是行政正职即“一把手”;但同时,党章中明文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委员会委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根据这些规章制度,在行政活动当中,一般行政正职负全面责任,应对组织的行为全面负责,可是,在一般具体行政行为当中,往往是由副职在事发后承担领导责任,正职却没有承担起于其权力对等的领导责任;另一方面,只处理有问题的直接当事人,而对其负有相应过失责任的上级领导却不问责。
      当直接当事人应当为自己所管辖的事务负主要责任时,我们往往忽略了应对该部门负责的上级部门所应承的的领导责任。
      再次,由谁来问责。
      重大问题出现时,往往是由政府责令相关当事人辞职,我们却忽略了官员是由人大选举产生并应由人大任免的,这样一来颠倒了监督与被监督的法律关系。
      需要我们强调的是相应的问责权限应由相应主体实施,权力问责应向制度问责转变。
      最后,怎么样问责,即按什么程序问责。
      从法的一般意义上说来,程序是任何一项健全制度必备的要素,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人治之间的根本区别。
      行政问责制要走向公开、公正、公平,健全和完备的程序是必需的。
      针对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
      第一,转变传统行政理念。
      明确我国实施行政问责制的动因以及政府追求的主导价值理念。
      这样才能从更高层次上确立实施行政问责制所要达到的目标,继而促成建立责任政府,实现对社会良好的治理。
      无论是行政官员,还是社会公众都要转变理念,建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监督意识,形成问责和被问责的习惯。
      第二,健全我国现有人事制度。
      我国实施行政问责制,必须要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配套改革。
      要进一步改革政府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晋升机制,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官员淘汰机制,使不负责任的官员被淘汰,保证问责制度的真正实施。
      第三,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问责制度体系。
      包括:1。 基于权属关系的内部问责,主要是由上级领导机关对责任人的追究制度;2。 行政体系内的专门机构的问责,如监察、审计机关对责任者的追究;3。 行政体系外部的问责,如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等;4。 最高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大的监督。
      通过行政问责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使问责制不但产生真正的约束力还要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强化优化问责制的监督制约机制,尤其是加强人大的监督力度。
      我国现行的监督体制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尤其是立法部门对行政权监督与制约的力度亟待强化。
      例如在所有的问责案例中,由人大机构或人大代表主动提出对官员问责的质询案数量极少。
      推进政府问责制,其核心运行渠道是由民意机关和立法机关实施的问责。
      第五,建立一套规范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真正赋予公众对政府活动的知情权。
      如果公众不知情,就无法知道谁对公众负责,谁没有对公众负责,就无法追究失职行为。
      只有透明行政、政务公开,才能把政府及其官员的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应通过立法,对哪些信息必须公开、通过何种渠道公开、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政府为公众提供信息查询的义务及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后果等做出系统完整准确的具可行性的规定,从而从法律的高度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行政问责决定着一个政府是否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而是否负责任也成为现代政府合法性的重要基础和标志。
      从根本意义上讲,一个政府只有在它真正履行其责任时才是合乎理性的合法的。
      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对策建议我国行政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和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构建一个可问责的政府,不仅是行政改革目标的内在要求,而且对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推动政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维护社会稳定,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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